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四个奖种推荐条件,详见附件“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申报项目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登记程序详见附件“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书的填写
1、拟申报的项目,成果科将按奖种生成并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项目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材料。
2、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按照附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1、推荐书完成网上填写后,网上提交至学校;科技处上传教育部,初审合格后,各项目打印书面推荐书,按要求装订成册。
2、提交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书除原件(鉴定、评价证明、应用证明、查新报告必须是原件)外都必须是上传后的打印件,所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原件除外)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1份。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五)时间安排
6月15日前请各单位统计拟申报人员的信息,报成果科。
6月30日:提交纸质推荐书(初稿,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填写,一式5份),科技处组织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6月30日:提交电子版公示文件(内容包括:成果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项目简介)。科技处将公示拟申报项目,公示结果发校公函。
7月1日,科技处分配申报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8月10日,申报项目完成网上成果登记,并将科技成果登记(电子版zip格式)成果科邮箱,科技处统一向教育部申请成果登记号。
8月12日,申报项目网上提交推荐书,科技处上传材料。
8月13日,申请项目按要求打印和装订推荐书,报科技处成果科。
8月14日,科技处准备上报函、汇总表等材料。
8月18日,科技处专人送往教育部;教育部进行书面材料的形式审查;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更改。
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具体要求参见相关附件。
联系人:翟立群 施学哲
联系电话:6594 6333
邮 箱:kjccg@hhu.edu.cn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