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15[91]号)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重点、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重点要求:
1、限额推荐:限报3项,推荐的项目应在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
2、申报项目是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
3、申报项目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2014年1月1日前)较大规模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南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材料要求
1、学校须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核审,同时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函一份,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公示的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公示结果以及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2)《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推荐材料不完整,不属实、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科技处负责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以“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项目,将帐号派发给需要申报项目的人员进行填报。
2、申报人向科技处申请帐号后,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社会单位/企业”,即可用项目编号和密码进行登陆,网上在线填报。
3、《推荐书》按规定格式网上在线填写,文字、图表大小不得超过规定总量。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拍摄或扫描件,后缀为.DOC、.PDF、.JPG,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4、此前未按科技部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补办登记后方可申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地址:
http://www.tech110.net/common/download.html。
(四)申报时间安排:
6月8日前 :申报人提交申报项目的校内公示文件,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如申报项目超过限额数,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6月12日:申报人向科技处申请网上填报帐号;同时完成国家科技成果登记;
7月2日:下午18:00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过时网络将关闭);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成果科信箱;
7月9日: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报科技处;
7月10日:上报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逾期不予受理。
成果登记及申报系统有问题,请联络: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 联系人:朱鹏晖 电话: 68505402
南京市科委科技成果处 联系人:刘 宏 电话: 68786267
软件及申报系统咨询 联系人:刘 彬 电 话:15805160058
联 系 人:翟立群
联系电话:6594
邮 箱:kjccg@hhu.edu.cn
科技处
2015年5月28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doc
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