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接受考生复议申请,请有异议的考生于6月7日17点前与我院联系。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552
电子邮箱:hhtmyjsbgs@163.com
邮政编码:210098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科学馆503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土木与交通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建议录取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