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2-20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1、工程硕士学制25年。按照河海大学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修完所在领域规定的课程学分(一般为32个总学分),所有课程均须考试或考核。学位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或加权平均在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的成绩60分为合格。

申请学位前要检查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2013级及之前的课程“领域专题二”(2学分)和“文献阅读综述及选题报告”(1学分)成绩由指导老师给分。

2014级执行新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其中“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1学分)和“中期进展检查报告”(1学分)由指导老师给分。

2、实行双导师制。进入论文阶段,工程硕士要根据个人的工作情况和研究方向选聘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校外导师要求是本单位或相近单位(非高校老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专业人员(附件一:表7 河海大学工程硕士单位导师聘任表)。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

1、选题。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本人从事的工作,围绕工程领域的研究方向选题。

2、开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书,并按导师要求作开题报告。(附件一:表3-1 工程硕士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表3-2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书

3、中期检查。做论文半年以上时间后要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检查形式由导师决定。(附件一:表11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4、论文要求。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工作量和特色,杜绝抄袭。论文写作与装订有规定格式(附件一:格式1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

5、论文的质量要求由指导教师把关,符合要求的论文才可以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

 

第三阶段:硕士学位申请

附件一:流程图 河海大学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授予流程图和附件答辩程序

第一步:准备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且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1、填写学位论文申请书2附件一:表4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①填写个人信息和论文工作状况;②校内、校外导师评语并签名;③单位领导签字盖章;④贴照片盖章。

2、完成预答辩、主持人签署意见和签名(预答辩的时间要在正式答辩前一个月以上);

3、成绩审核(一式二份)附件一:表5 工程硕士课程成绩表(此表只针对2013级及之前入学的工程硕士)。注意的是从2014级开始,工程硕士的成绩已进入学校系统管理,申请人可以自行查寻和打印。成绩由学院签字盖章;

4、与导师商定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其中有1人为校外工程单位

专家),确定论文答辩秘书1

5、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步参加学校论文抽检

1、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审阅并认可后,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关注研究生院或学院网上通知)向学院提交“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校内论文抽检统计表”“论文电子稿(洁本)”。附件一:12 工程硕士申请学位校内论文抽检统计)。

注:论文电子稿(洁本)是指经作者本人处理过的论文稿。论文电子稿(洁本)是进行论文查重所用。

2、论文电子稿(洁本)要求: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与正式答辩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基本一致),但要求清理去除:A.论文的承诺说明等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字;B.论文中的图片(相片类);C.论文后的致谢部分,减少相应的篇幅和检测时间,降低文字复制比。

3、为保证论文质量和顺利提交上报,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校内论文抽检统计表”前先自行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正版学术行为不端检测系统),导师可根据申请人的检测结果,负责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学院将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进行复制比查重(每申请人仅限一次),对论文复制比检测超标者进行控制。请查看附件二:关于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启用查重系统的有关说明)

4、由学院统计汇总后向研究生院报送,不经过研究生院抽检程序的论文不准答辩;

2017年上半年学校规定的报送时间为:2223946

5、抽检结果请查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快速通道→学位论文抽检;

6、被抽检到的工程硕士请按学校要求及时提交论文样稿,由学校送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隐名评审

没有被抽检到的工程硕士请按正常程序向学院提交论文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7、若论文复制比经学院检测超标,申请人必须进行修改,将复制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同时需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其后必须附自行检测报告(复制比结果首页),由导师签字认可。附件三:土木与交通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

第三步:申请学位提交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最后完成答辩时间的前一个月以上)

1、开题报告1份(落款时间为正式提出论文答辩申请时间的一年之前);

2、文献综述报告1份(落款时间为正式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的一年之前);

3、中期检查表1份(落款时间为选题开题后半年以上,由导师签字认可);

4学位论文申请书(含学习成绩单)2,要求完成论文预答辩和记录(落款时间为正式答辩前一个月以上)

5、单位导师聘任表1份(落款时间为进入论文阶段,开始撰写论文时)

6、学费发票的全部复印件;

7、申请人论文检测结果超标的,须提交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和“检测结果报告”(检测结果首页

第四步: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领取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将论文与评阅书送审,其中校内专

1份,校外专家(工程单位)1份(落款时间为正式答辩前七天以上)。

第五步:论文送审意见返回后经审查合格,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网上下载学位论文决议书

2份(附件一:6-1和表6-2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第六步:组织论文答辩(由导师和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进行)。

第七步:修改论文,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说明附件一:表8 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

)。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装订成册。

第八步:归档。

1、论文答辩和修改后,按规范格式正确装订(论文3-4本,光盘1张));

2、备齐相关材料到学院归档,提交学位论文2本(1本业务档案归档,另1本交研究生院),提交学位论文光盘1张(交学院资料室),另外准备1本论文交学校图书馆;

3、汇集申请材料和答辩材料(编号),注意答辩决议意见底稿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归档并编号,顺序请按下面一、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归档材料总汇》进行;

4、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况表(附件一:10-1);工程硕士学位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一:10-2);学院授学位名单表附件一:10-3);工程硕士档案明细表(附件一:10-4);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授予名单(研究生培养办)附件一:10-5

注意:以上“表10-110-210-310-410-5要上传学院(发送邮箱:1455509110@qq.com,或(tmxkb@hhu.edu.cn);

5、网上录入个人信息(必填!)。进入研究生院主页下方→“学位信息”上报,详细阅读信息录入说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特别要注意正确填写专业学位类别,填报后一定要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一旦提交后就不能修改。完成后要打印1份并签名,归档时交学院;

6、论文电子稿上传图书馆(进入图书馆网页右边→“学位论文”提交)。

注:所有申请材料、评阅材料或归档材料可以打印或手写,但不可以打印后张贴上去。所有的归档材料要求正反打印。

第九步:办理离校手续(附件一:表9 专业学位离校通知单。注:学校正在启用管理系统办

离校手续,届时按学校规定进行)。

1、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后,交图书馆纸质论文1本,图书馆盖章签字;

2、财务处或学院核查学费缴纳情况(个人准备学费收据复印件),学院张老师签字;

3、向学院资料室提交论文光盘1张,学院科学馆502盖章签字;

4、向学院提交已完成各部门盖章签字的离校通知单;

5、向学院提交研究生院学位上报系统“个人信息表”;

6、相片2张。学校指定的照相地点:南京上海路203号江苏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数码影像部。申请人照相后,电子照由影像部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传送。若申请人没在规定的受理学位时间内照相,需个人拷贝电子照交学校。若申请人在入学时已参加过学校统一采集信息的不用照相。

 

第四阶段:授予硕士学位

1、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审议;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学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3、学校每年6月或12月讨论审议授予学位事宜,申请者要提前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每年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隆重的授学位典礼,欢迎参加!

4、领取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档案(学院统一办理)。时间约在每年6月或12月学校授予学位后一个月左右(请预先电话联系:025-83786634)。

 

以上要求和表格均在我院网站http://ccte.hhu.edu.cn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含工程硕士)”或“工程硕士通知”里查看。也可以进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的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表格中查找。如有相左以研究生院的要求为准。

 

 

 

附件一2017年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在职)学位申请表格大全

2017年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在职)学位申请表格大全.zip

附件二关于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启用查重系统的有关说明(参照)

附件二: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doc

附件三土木与交通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参照)

附件三:土木与交通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参照).doc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工程硕士与合作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一、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归档材料总汇(归档材料顺序)

11、河海大学研究生业务档案情况表(见附件表1);

22、研究生业务档案卷内目录(见附件表2);

33、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见附件表3-1

4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见表3-2

55、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表11);

66、学位论文(标准装订,注意论文内页本人签字)(见附件格式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

7、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1份(见附件表4),附成绩表(见附件表5);

88、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2份(由学院发放);

9、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份(非人事档案专用),其中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决议草稿(见附件表6-1),含表决票5张;

10、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见附件表8);

11、其他(含单位导师聘任表(见附件表7)。

以上3——11项按序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号,凡是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包括决议书中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底稿表决票

以下材料不编号放在归档材料的后面上交:

12、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1份(人事档案专用,见附件表4)(不编号);

13、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份(人事档案专用,见附件表6-2)(不编号);

14、学位论文1本(不编号)。

 

二、河海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申请相关表格与格式大全(目录)

1:河海大学研究生业务档案情况表

2:研究生业务档案卷内目录

3-1:文献综述报告基本格式;

3-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书

4: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5:课程成绩单(一式二份)

6-1: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业务档案)

6-2: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人事档案)

7:河海大学工程硕士单位导师聘任表

8: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

9:专业学位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10-1:工程硕士简况表;表10-2:审核汇总表;表10-3、学院授学位名单表;10-4档案明细表;10-5: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研究生院培养办)

1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12:工程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校内论文抽检统计表

格式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

格式2:硕士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流程图: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授予流程图

答辩程序: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