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知识更新、资职注册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机会,我院2011年面向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水电、港口工程、桥隧工程、地质勘探等行业招收200名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为国家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和现代方法、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参照往年国家招收工程硕士的政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施工和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职员工均可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可根据需要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组织报名(由单位牵头组织在职人员参加学习);
2、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目前定在7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约为7月中下旬。届时请关注国家和各考区网站、或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网上公告。
三、入学考试
1、考试: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考试的内容、结构以及组织形式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为准)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约为10月下旬,考试地点以学校网上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3、专业课考试科目(可参照2010年准备,最终以国家和学校要求为准):
报考学院 | 领域代码及名称 | 2010年专业课 | 参考书目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430114 | 材料力学 | ①《材料力学》徐道远等编著 河海大学出版社 2006年或《材料力学》(第四版) 孙训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
工程经济 | ②《工程经济学》 陈守伦 河海大学出版社 1996年 | ||
430123 | 交通规划 | ④《道路交通规划》 李旭宏 东南大学出版社 1997年 | |
工程经济 | 同② |
四、录取方法
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河海大学依据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考查,择优录取。未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优先申请跟班学习。
五、学习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学习少脱产”的方式攻读专业学位,学制3—5年。单位组织或异地举办的工程硕士班,可采取“分批次或分阶段” 集中学习方式。
六、培养费用
招生学院 | 培养领域 | 培养费标准 (元/人) | 异地办班其它收费 (元/人) | 备注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0000(学校班) | 待定 | 最终按学校统一 标准 |
交通运输工程 |
七、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与工学硕士学位教育处于同一层次。在职人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符合国家硕士学位申请标准,可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八、联系与咨询
1、有意向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有意向组织办班的单位可与我院联系或咨询,学院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2、为提高报名和确认信息的正确性,我院在国家启动正式报名前可接受在职人员的预报名和报考资格预审查。有意向报考的同志可按以下联系地址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预报名回执。
3、学院可为组织办学的单位和考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提供考前辅导等服务。
4、有意向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土木与交通学院网站通告,相关表格和简章可在网上下载。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hhu.edu.cn;研究生院招办电话:025—83787337
土木与交通学院网址: http://ccte.edu.cn
5、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科学馆五楼)
邮编:210098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E-mail:tmxkb@hhu.edu.cn
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3E-mail:zzjj@hhu.edu.cn
传 真: 025-83786633
九、特别提醒:本简章相关规定最终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和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为准。
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欢迎在职人员报考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
附件一:河体大学概况;
附件二:土木与交通学院概况(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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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本科学校 毕业时间 | 学位 | 工作单位(邮编) | 联系方式 | 报考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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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有意向报考的同志请按前面的联系地址和电子邮箱邮寄或发送本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