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复试资格:
    1、由研究生院公布的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2、推荐免试研究生不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9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
    2、报到地点:南京西康路一号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科学馆五楼)
    3、报到事项:①审查复试资格。请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要带学生证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②缴纳复试费;③发放体检表(贴照片盖章);④确认专业课笔试科目,确认考试和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外语听力测试50分 + 笔试100分 + 面试(含口语测试)150分”三个部分,满分300分。其中:
    1、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专业课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2、笔试:笔试科目按照《河海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土木与交通学院组织进行。
2013年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复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                考试时间  |                              学科专业  |                              专业课笔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                周二晚上  |                              学院各学科专业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                              英语听力测试 19:00—19:20(第二批)  |                              闻天馆402、403、404  |           
|                    周二晚上19:30-21:30 专业课笔试  |                              081401岩土工程  |                              914土力学  |                              闻天馆403  |           
|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                081402结构工程  |                              916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各占50%)  |                              闻天馆404  |           |
|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           |||
|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914土力学或 916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任选一门  |                              闻天馆402  |           |
|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912交通规划  |                              闻天馆404  |           |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                              914土力学或 916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任选一门  |                              闻天馆402  |           |
|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交通规划与管理方向: 912交通规划 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 914土力学或 916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任选一门  |           
3、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50分。
    面试专家将按照学院制定的赋分标准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背景、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结构、大学成绩绩点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水平,考核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2013年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面试时间和地点
|                复试小组  |                              学科专业  |                              面试 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                一  |                              岩土工程  |                                2013年 周三 上午8:20    |                              岩土楼一楼岩土所会议室  |                              复试分组情况届时见通知  |           
|                二  |                              结构工程  |                              科学馆四楼  |                              学生在407会议室等候  |           |
|                三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科学馆四楼  |                              学生在407会议室等候  |           |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
|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
|                四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科学馆五楼507会议室  |                              学生在516报告厅等候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复试分组情况届时见通知  |           |
|                建筑与土木工程(第一组)  |           ||||
|                五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科学馆五楼510会议室  |           ||
|                建筑与土木工程(第二组)  |           
四、录取:
    1、学院将按照《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志愿优先”的原则,科学规范的组织复试。
    2、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标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及格线)。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
    3、为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参加复试时请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备查,如学历学位证书、四级与六级英语成绩单、学生在校成绩单、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其它反映个人特长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各种荣誉奖状、光荣称号、奖学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各种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证明材料;参加科研、调研、发表论文等资料。
    五、其它:
    1、考生要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明确相关政策和复试录取工作的运作流程,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ccte.hhu.edu.cn/YanJiuShengJiaoYu)通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相应的复试流程,如报到、考试、体检等。
    2、复试科目按学科专业或工程领域由考生个人选择并确认。
    3、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认真、如实、正确填写面试表,如是否申请委托培养、入学前档案是否能转入学校、如录取为自筹经费是否放弃等。如不填写视同放弃。
    4、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执行。研究生录取、调剂、奖学金等规定和办法最终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科学馆503 室);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634、18061705023;Email:tmxkb@hhu.edu.cn
    联系人:曹老师  刘老师
                土木与交通学院(公章)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