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1

 

按照学校的要求,我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查重与抽检申请表于1021上报研究生院,见附件一:土木院报抽检名单(1)(简称)。

(说明:按照学校规定,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的论文此次可以上报,15%30%之间的两周后上报,30%40%之间的一个月后才可以上报,大于40%的不准上报)。

申请名单上报后参加学校抽检,约3-5个工作日公布抽检名单,请上报人员注意查看。

一、学校对查重系统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见附件二:查重文字复制比通知(简称)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二、学院论文查重的程序与处理要求

1、申请参加抽检和查重的论文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的认可,论文有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等基本框架并满足论文基本质量要求。之后至答辩结束论文都需要不断地修改。

2、我院按照学校的要求,论文复制比查重(学校查重)大于40%的论文,此次不能申请学位。

3、论文查重复制比超过15%低于40%的论文,要按照学校对应复制比的要求进行2周至三个月时间的修改,必须降低查重复制比(自行检测),根据规定申请答辩。

4、学校论文抽检结果出来后,列入抽检名单的硕士研究生,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s/11/t/359/44/5e/info148574.htm等学校论文抽检结论出来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但可以在等待论文抽检结果的同时进行论文申请的材料准备。

5、论文没被学校抽检到的同志请尽快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见我院网站研究生教育-工程硕士通知栏。附件三:新:2016年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向所在学院提供学位申请材料:

1开题报告

2)文献综述报告

3)中期检查表

4)学位论文申请书(含学习成绩单)两份,申请书内要求完成论文预答辩和记录。

5)单位导师聘任表;

6)学费发票的全部复印件。

7处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四:反馈意见表(简称)。反馈表要求附带自行检测的文本复制比报告单(注意:只打印第一页有“检测结果”的,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

注意的是:论文查重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提交申请材料1——6项,论文总复制比在15%40%之间的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论文修改时间,提交申请材料1——7项。

三、论文查重结果和修改

1、为方便我院工程硕士论文查重后进行修改,我们将所有参加学校查重的论文复制比情况放在新浪邮箱(tmy503@sina.com),密码短信通知。请各位认真对照修改。

2、尚未申请论文抽检的同志一定要事先自查,将论文复制比控制在15%之内。如果由学院进入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查重,其结果是不能到更改的。

3、联系电话:025-83786634,夏老师、张老师

 

 

附件一: 2016.10.21报研究生院抽检名单(1)(查重15%以内)

附件一:2016.10.21报研究生院抽检名单(1)(查重15%以内).xlsx

附件二:关于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doc

附件三:新:2016年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注意事项(2016.9.23

附件三:新: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2016.9..doc

附件四:土木与交通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

附件四:土木与交通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doc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